2022年12月29日,广东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《广东省“十四五”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》(简称《计划》),提出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33万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。到2025年,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100%以上,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%以上,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%以上。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,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,招收2至3岁幼儿。
《计划》提出,科学规划布局幼儿园建设。各地市根据省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,参照城镇幼儿园千人学位数不低于40座的标准科学测算学位需求,延续编制本地“十四五”期间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,各县级政府编制分年度专项规划。各地应将农村学前教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体系,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,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。
到2025年,全省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5%以上,每个乡镇建有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中心幼儿园,每个街道设置1所规范化公办幼儿园,规范化村级幼儿园实现全覆盖。鼓励新建幼儿园设置适当比例的幼儿托班,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,招收2至3岁的幼儿。
《计划》要求,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。加大扶持力度,通过新建、改扩建、回收、转制等方式,每年新建、新增一批公办幼儿园。“十四五”期间新增33万个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,新建、改扩建2500所公办幼儿园,力争超过30%的县(市、区)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。同时,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,着力破解瓶颈难题,调动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的积极性,激发市场活力。
《计划》提出,健全财政经费投入机制。各地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统筹财力和资源办好学前教育,确保学前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。
同时,要完善教师培养体系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学前教育专业,扩大培养规模。按照“自愿报名、择优录取、公费培养、定向从教、限期服务”原则,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幼儿园公费定向培养一批幼儿园教师。到2025年,幼儿园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93%以上,其中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别达到98%和83%。同时,健全教师培训制度,充分发挥“双区”优势,探索开放型交流合作平台,开展粤港澳幼儿园教师培训与交流项目。